用车类商品的商品属性发布要求

(一)“用车类型”属性:

应根据商品的真实服务内容选择正确的用车类型。

(二)“套餐类型”属性:

1、每个套餐的表述必须清晰准确,并确保每个套餐真实有效都能独立出行。

2、用车类型为“线路包车”的商品,商家设置的所有套餐的出发地必须是相同城市。

3、套餐名称不得使用咨询客服、套餐一、定金、订金、价格单位、补差、夜间费、保险、异地取还车、手续费、服务费、押金等描述模糊或未能体现用车服务全价的信息。

说明:套餐名称15个字内自定义,最多10个套餐

发布位置:

错误示例

(三)“车型等级”属性:

商家应按照《旅行用车类目车型等级分类标准》的规定,选择正确的车型等级,且所发布的车型等级必须与实际提供的保持一致。

发布位置(包车类目)

发布位置(租车类目)

旅行用车类目车型等级分类标准如下

(四)特色服务属性 :商家应根据商品实际的服务内容,选择正确的服务。

发布位置:(租车类目)

选择了特色服务,如“机场取车”、“异地还车”、“一价全包”、“行前可退”、“赠保险”等,那么所发布和实际提供的商品服务必须符合对应的服务标准,此类商品将展示特色服务标识。

(五)交通工具属性:

应根据商品的真实服务内容选择正确的交通工具。

若商家违反以上任一规定的,第一次、第二次下架商品,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;同时每件商品扣A类1分(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7分),情节严重(包括但不限于买家因商家违反本条的规定发起投诉,且投诉成立)的每件商品扣A类4分。